《指导意见》把创新发展理念落实到实际行动里,借助布局试点促使可再生能源替代工作稳步发展,这一举措对能源发展意义重大!下面具体瞧瞧它的相关亮点。
需求牵引供给创新能源供给要以需求为导向来推动技术进步,在生产端,创新设备能让可再生能源项目顺利建成,工程技术也能保障供应。《指导意见》针对2030年的能源替代格局,提出了供给侧替代创新试点领域,比如开展深远海漂浮式海上风电试点,这可为东部省份提供新动能,推动光热与风电光伏联合运行,进而提升替代能力。
需求侧创新提深度在工业领域,因为有碳排放约束,高耗能行业为降低碳排放改变用能方式,这让可再生能源替代更具可能性。在建筑领域,通过开发利用多种可再生能源,实现终端电气化,能提高能源利用比例。比如建设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工厂或园区的需求,会带动一系列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,从而促进传统行业终端用能优化升级。
多能协同互补发展推动多种可再生能源协调发展很有必要,“风光水火储”一体化项目能提高能源供应的稳定性,“风光水火储”一体化项目能提高能源供应的可靠性,不同地区可依据资源特点打造多能互补系统,比如沿海地区可发展海上风电与海洋能综合利用项目,这还能提升能源系统的适应能力,用来应对能源需求变化和极端天气等 。
技术创新突破瓶颈科技创新很关键,我国在新能源装备制造技术上有明显进步,像国产风电机组叶片长度持续加长,单机功率也持续增大,在核心技术领域,高温超导技术和大容量储能技术有重要研发价值,《指导意见》鼓励产学研合作并开展自主创新,还通过建共享实验室等办法支持创新。
市场机制激发活力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机制有着重大意义,电力现货市场能为可再生能源交易搭建平台,配额制和绿证交易可提高市场竞争力以及消纳能力,虚拟电厂借助聚合分布式能源参与电力市场,它能提升系统灵活性与稳定性,灵活电价机制可鼓励用户错峰用电,进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。
国际合作拓宽道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可再生能源合作,参与国际组织和论坛,通过这种方式交流经验,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,以此推动其可再生能源发展,加强国际技术合作,引进先进技术,还与周边国家开展跨境电力贸易,国际合作不仅能提升我国话语权,还能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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